为充分履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地保障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公司编制了《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供广大客户查阅、参考。
信息公开内容若发生变化,将会在公司门户网站及时更新。
一、公开原则和分类
公开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是指我公司主动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要求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是指符合《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程序向我公司相关部门申请并经审查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1.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2.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3.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服务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7.供电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
8.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
9.其他信息
(二)获取方式
1.公司外网网站;
2.城市、农村供电营业厅;
3.95598智能互动网站、掌上电力、电力微信平台;
4.便民资料手册;
5.信息发布会或新闻媒体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最晚将在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实施。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供电企业主动公开的信息外,电力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供电企业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公司在正常工作日均可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西安市柿园路218号 | 8:30-12:00;13:30-18:00 | (029)81002222 | (029)81002098 | 710048 | zzbs@sn.sgcc.com.cn |
(二)申请方式
向我公司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我公司受理机构领取。
为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公司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和现场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三)申请答复
我公司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不能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向我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我公司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