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取消后过渡和衔接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于2017年9月发布,其中决定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审批。根据文件要求,为做好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宣传等工作,现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取消后过渡和衔接工作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国家能源局近期正在与国家安监总局有关部门就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取消后过渡和衔接工作进行会商,有关政策待另行通知。
二、国家能源局已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按安全监管部门下发新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相关政策、规定及具体事宜,请向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咨询。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029-81008076/81008077